近日,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發布《關于征集2021年度中關村國家知識產權制度示范園區專利戰略資助項目承擔單位的通知》(下稱通知)。
關于項目承擔單位申報條件,通知明確,項目承擔單位必須為該項目的申報企業;項目承擔單位的專利數據以及相關軟件資源等項目所需資源來源正當合法,有能力承擔項目涉及的各項工作;項目承擔單位具備從事項目相關工作且經驗豐富的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以及相關軟硬件設施,實施項目的技術力量雄厚;項目承擔單位具備較好的項目相關經驗,具備一定數量同類項目的成功案例等。
關于項目承擔單位確定方式,通知明確,申報單位針對擬承擔項目,向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提交《項目承擔單位申報書》。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負責審核申報單位的資質、實力、經驗,以及項目實施、經費預算合理、預期項目成果較好的申報單位,確定審核合格的項目承擔單位名單。協助單位由項目承擔單位自行遴選。
通知明確,申報截止日期為2021年4月21日。受理部門為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信息中心。